年月,工业联合就其中两起诉讼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要求公司承担不能交付土地的违约责任,返还已经支付的土地转让款合计万元及截至年月日的利息万元,并按市场价格赔偿合计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溢价经济损失亿元。
本次诉讼涉及的是年前的土地转让交易事项,回溯至年,
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公司是当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后来更名为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当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仍有近亩土地纠纷悬而未决 过往公告显示,年月,公司曾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要内容为公司在年至年间,在“洋关”、“东利围”、“果基围”、“三益围”等地块的销售过程中,相关收入的确认不符合有关会计制度及准则,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等会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而工业联合对公司的诉讼事实际上涉及以上“洋关”、“东利围”、“三益围”三个地块的转让交易事项。 除了上述已经一审判决的两个地块外,年月日,工业联合以同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为由,主张公司应交付就案件所涉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内面积为亩的土地使用权,并将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工业联合名下。
年月,公司、中汇合创收到法院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等文件,工业联合向中山中院提出调整诉讼请求,
如被告无法依约履行上述交付土地使用权以及协助将该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原告名下的义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原告赔偿上述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面积为亩与亩的土地使用权的经济损失,共计亿元。 年月,中山中院做出一审判决,
判令公司赔偿名下的工业用地共计万平方米(约合亩)、返还原告购地款亿元、赔偿原告损失亿元,并支付相关土地物业过户税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资料显示,中炬高新在年成立之初,主要负责国家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方公里内的园区开发、招商事宜,案件涉及的土地物业资产转让业务是公司当时的主营业务之一。